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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》——担保物权的设立

发布时间:2022-06-29 来源: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:佚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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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,这是一部被誉为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的法典。民法典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,贯穿你我他的一生。值此民法典颁布两周年之际,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特别推出《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》栏目,邀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李修平、贺红梅、崔志刚、张仲鲁领读民法典条文,并汇总梳理了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进行对照解读,还设计了多个民法典知识问答,让我们一起学法典、读案例、答问题。

  学 起 来

  

  第二十八集

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 张仲鲁

  

  答 起 来

设立担保物权,应当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()合同。担保合同包括()()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。
答: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,设立担保物权,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。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、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。

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court.gov.cn/zixun-xiangqing-36344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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