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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》——没钱还债,可以以车抵债吗?

发布时间:2022-06-29 来源: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:佚名

  开栏语

 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,这是一部被誉为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的法典。民法典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,贯穿你我他的一生。值此民法典颁布两周年之际,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特别推出《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》栏目,邀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李修平、贺红梅、崔志刚、张仲鲁领读民法典条文,并汇总梳理了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进行对照解读,还设计了多个民法典知识问答,让我们一起学法典、读案例、答问题。

  学起来

  第二十九集

  

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张仲鲁

  答起来

  受疫情影响,小杨的餐厅生意不好,缺钱,找小黄借了10万元周转,拿自己的爱车做了抵押。抵押合同约定,小杨要是在债务到期后不还钱,车子就归小黄。债务到期后,小杨没钱还债,小黄能要求小杨以车抵债吗?

  A.可以,要尊重约定;

  B.以车抵债只要足够偿还债务就可以了;

  C.小黄不能对车辆主张所有权,但可以要求就该抵押的车辆优先受偿;

  D.不可以,该约定属于流押条款,没有约束力,抵押权没有设立。

  答:C,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规定,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,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,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。

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court.gov.cn/zixun-xiangqing-36351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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